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141 新的開始

↗星期天的早上還要去看工地

繼長安國小之後,我們總算有新的案子開工了,雖然不是啥大案子,在景氣寒冬,有總比沒有好。

雖然是一個私人的小廠辦,但業主自己有營造廠,對於自己的廠辦,要求下包的施工品質還蠻高的,高到連自己的工地主任都受不了,明天就要遞辭呈啦!

看樣子,建築師20萬元的設計費,恐怕有200萬的工作要做了!



↗長久以來,每次發文都需要字詞驗證,這幾天Google才給我解除鎖定。
 唉!這真的是大名鼎鼎的Google的做事效率嗎?

9 則留言:

  1. "我們"...? 不曉得隊長的事務所有幾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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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是中二高過草屯往南投方向。前面那座山叫做「橫山」,是我的故鄉南投。

    雖然我人在台中,但除了長安國小,大部分的案子都在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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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隊長好像做公家案比較多喔...不過公家案要的圖面很詳細,所以圖量比私人案多的多,這樣兩個人會不會太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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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二個人當然不可能完成一個二億的工程,過程中我們得力於太多的高手與貴人,他們都不能算是我們事務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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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所以算是有"外包"就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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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順便請教隊長一個建築法規問題,假設10樓做了一個陽台,但下方2~9樓都沒有陽台,那在10樓陽台的正下方在1樓的投影要不要計入陽台面積? 理論上應該要,但距離這麼遠其實也沒有所謂陽台遮蔽的功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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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陽台有二個構件:
    1.直上方(不管多高)要有頂蓋。
    2.要有欄桿扶手或女兒牆(形成圍封)。

    如果沒有欄桿扶手或女兒牆,就不算是陽台,勉強可以稱作「平台」。「平台」在建築技術規則上沒有定義,但在地政上可以保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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