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120 倫理—「先來」與「後到」


在我們接手這個廠辦設計案以前,業主老早就把辦公室委託給室內設計公司去作了,我們要配合室內設計公司把辦公室畫出來(還是設計出來?)。廠房的部分我們依約規定半個月就定案了,辦公室的部分他們到現在還在捉摸業主的想要...

雖然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作法,但我們是「後到」,對於之前已經「先來」的,我們不想過問,反正大家都有合約在,作自己分內的工作就好,不要管到別人家的設計去。

只是,這樣非比尋常的作法,到底是凸顯了業主對「建築師」這個行業完全的不瞭解而已。


8 則留言:

  1. 所以~隊長的圖終於趕完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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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是設計圖趕完而已,接下來還有施工圖,及「成果報告」您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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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泰爺的意思是"吃飯皇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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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嗯,下禮拜三我們大家一起扮皇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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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學長、atai:
    請示扮皇帝的時間地點,那我有機會到皇上旁邊沾個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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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no problem.

    時間是星期三,地點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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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們也遇到過類似的案子
    業主在發包了內裝設計之後
    再找我們負責建築規劃
    還很自豪地跟我們說
    你看,
    我是不是很有概念阿
    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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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今天才知道業主找的室內設計公司其實是以室內設計為主的建築師事務所,更扯的是,還是我認識的朋友跟我大學學妹合夥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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