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113 神的旨意


這顆戒指從結婚那天(1992.10.25)到剛剛一直沒有拿下來過,因為我一直以為它拿不下來了,即使右手中指因為它的箝制而發炎好幾次,我也拿它沒辦法。

本來以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理所當然的事,一直到剛剛突然有所頓悟:沒有能力承擔二個人(或二個人以上)的生活或者沒辦法Share自己的生活的人是不適合結婚的(當然更不適合生子)。

一直把老天爺的旨意當作生命的指北針,沒有一個人或一件事可以違背老天爺的旨意,這裡面包括「未來」,也就是說「未來」只是「未到」不是「未知」。

如果明天有什麼不如意,那是老天爺在今天就已經安排好的,不過今天的我們擔心也沒有用,還不如想想後天…...不管後天怎樣,至少明天註定要發生的不如意,對後天而言,它已經過了。

7 則留言:

  1. 學長:
    這篇POST是什麼意思?........是學長跟學姐...........,應該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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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嘿呀~我怎麼看不懂?
    不過我也有一些例子,可以證明神如果不是在開玩笑,就是老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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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沒事,只是有感而發而已。

    神在我身上已經開過太多次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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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h! My "GOD"! = "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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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隊長壓力別太大。
    有些事給點時間。就好轉了。我也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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