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054 是都市計畫?還是都市設計?


自從2001年台汽客運民營化之後,以前的「公路局」車站用地就陸續被賣掉。當然買地的人,不會笨到去蓋車站,而是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用地變更。

集集鎮內的這一塊車站用地,在變更集集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裡面也提出申請變更為商業區(但須捐贈40%作為停車場用地)。就集集地方的發展意圖來看,變更為商業區會比保留車站用地好,但許多委員看到這張變更內容示意圖時,意見非常多,因為大家對車站用地都非常清楚(因為大家都是坐公路局的車長大的),這塊土地該怎麼規劃?每位委員都能提出清楚的見解,唯獨規劃單位受限於人民陳情意見,無法勇敢地給我們一個理想的規劃方式。

都市需要計畫也需要設計,但通常我都只看到計畫比較多。

1 則留言:

  1. 要談都市設計,要從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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