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348 違建?


教育部的訪視委員到長安視察,質疑我們的屋頂像違建,我沒有否認「像」,精確一點地說,我並不排斥這種屋頂違建。我們把焦點轉移到:為什麼大部分的民宅屋頂都要違建?

說”違建”太官腔,我們應該說:為什麼大部分的民宅屋頂都要"搭鐵棟"?理由非常簡單,就是為了"防水隔熱",任何住過頂樓的人都知道”防水隔熱”的重要性。防水技術再進化、隔熱材料再進步,其實都是騙人的,真正有效的是"搭鐵棟"。

真正適合台灣人居住的建築形式其實是斜屋頂,但斜屋頂後來並沒有轉化成為台灣民宅的建築語彙,取而代之的是物美價廉的”搭鐵棟”。為什麼?理由非常簡單,斜屋頂根本不適合設計在三樓以上。

6 則留言:

  1. 教育部長官憑個人感覺所講的一句話,
    勝過建築師熬夜的設計理念!這種人太
    多,多過街上野狗。長官如果識趣,就
    別自掃斯文,人家不笑您,是因為你是
    長官,並非您的見解了不起!

    當違建成為一種現象,甚至是文化,該
    檢討的變成是這部生吞活剝的建管法令
    。人民有太多文化現象來自於對環境的
    因應,這就是風土建築的根源;當因應
    環境所產生的需求與建管法令相衝突的
    時候,到底誰是"違建"?還有得談!

    回覆刪除
  2. 台灣的違建(二次工程)問題這麼嚴重,歸咎於我們的都計建管法令太陳窠。法令把我們對環境的"因應"當作"違建",最後又放任不管,立一大堆法,純粹只是「送照」用的,跟現實一點關係也沒有。

    回覆刪除
  3. Power is knowledge? 官大學問大?
    加鐵棟,其實是既存事實,無耐政府不肯面對,也不對建築屋頂隔熱、防水工程好好管理。記得某縣市曾為屋頂(一定簷高以下)加蓋制定自治條例,無奈與中央法律牴觸,而未獲同意備查。

    回覆刪除
  4. 我說「政府」都是被這些「組成政府的人」給搞砸了。

    回覆刪除
  5. 印象中屋頂再搭一層鐵皮棚架好像不超過某個高度(140or150cm?)就可以算是合法....不用計入樓層跟容積,不過隊長這個好像是最頂層改用鋼構,其實還是有作室內空間使用的樣子?

    回覆刪除
  6. 那上面是挑高9M的室內羽球場兼作禮堂,屋頂改用鋼構,委員說很像違建。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