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347 生米要開始煮成熟飯了


10月26日經建會通過「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的籌設計畫(下禮拜六11月21日就要掛牌執行了),接著國科會在明年2月成立專責管理單位。

目前我們注意到的相關規劃有二個,一個是比較廣泛的:中興新村朝向生態城市發展之規劃,另一個是比較建築的:工研院「中台灣產業創新研發專區」之規劃。前者關注的是整個中興新村的城市發展,後者關注的是「機四」這塊剛被玩過一次的機關用地該怎麼用?

其他還有一大堆有的沒的子計畫(例如資策會的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農委會的農業技術研究院、國史館台灣文獻館與國家文化總會的台灣歷史文化研究園區及國家實驗研究院、原委會的核能所、中研院的分支研究單位等),會在我們稍不留神的時候上線執行,如果地方沒有一個相對應的監督單位,中興新村會發展成什麼樣子?恐怕不會是地方關心人士想要的樣子。

2 則留言:

  1.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1374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98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點:本會610會議室

    三、行政院交議,國科會陳報「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書」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本案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之推動,在維持既有都市紋理前提下,透過轉型引進創新研發能量、培養頂尖研究人才,加速國有土地活化再利用,並帶動中部地區產業朝高值化發展,有其正面助益,原則同意。
    (二)為利本案後續推動,國科會預定於99年2月成立專責管理單位,惟在該專責單位尚未設置前,請國科會成立任務編組推動小組,積極辦理相關前置作業,並請人事局等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三)本案區內行政機關之遷出,原則上採「先建後遷」、「先進後出」等原則,有關中部行政中心之辦理時程,請內政部務必於103年9月底前完工,以配合研發單位之進駐期程。
    (四)針對「機15」之國家文官培訓所及人事行政局地方研習中心,原則上現階段暫維持原址運作,日後視本案未來發展需要再行研處。至於高爾夫球場部分,未來應開放園區進駐單位使用。
    (五)有關國史館籌建「總統副總統文物館」計畫一案,其館址原則上併同台灣文獻館於「機16」土地整體規劃,該土地取得及撥用由國科會負責辦理,並統籌租予該館使用,其相關建設計畫另循程序報核。
    (六)本案開發經費約107.95億元,國科會鑒於本園區係以研發為主,並未有廠商實質量產,致自償率較低,請國科會後續通盤檢討土地使用計畫提高本案自償率。如區內宿舍、交通轉運中心、會展中心或其他具有開發利益之使用等,可研究以民間參與方式辦理,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七)為使本案能同時兼顧文史創意及文化資產保存,請文建會於半年內提出文史藝術資源及文化資產資源調查與活化計畫;另請內政部研提中興新村朝生態城市發展之規劃策略及工作事項,一併送國科會納入後續推動細部計畫之內容。
    (八)鑒於中興新村在台灣歷史發展及空間規劃之特殊意義,本案後續推動及開發過程中,請國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與當地民意溝通協調,並提供民眾參與表達意見之機制,以尋求各界共識。
    (九)本計畫所列各相關研究機構,請依計畫建設時程提出詳細工作計畫與預算,俾納入籌設計畫中推動辦理。

    回覆刪除
  2. "...其他具有開發利益之使用等,可研究以民間參與方式辦理,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政府講白一點吧!
    不就是公有空間導入財團,更成私有空間嗎? 常民生活環境變成科專、貴族專屬...吧?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