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232 不要讓公會變成空殼子


我們每送一件案子,就要提撥5%的設計費給公會。這些錢讓我們付薪水給會務小姐、繳交辦事處的水電電話費、還有平常我們月例會的車馬費、慶生會、聚餐、演講、推廣綠建築以及每年可以攜家帶眷扶老攜幼的國內外旅遊。所有花費的目標是希望我們南投鄉下的建築師們(總共49人)不管設計理念如何相左、不管業務收入如何懸殊,都可以像同學、像朋友、像家人一樣和樂相處。

可是有一些都市的公會,開始取消這種近似「納稅」給公會的制度,公會變成一個枯竭的空殼子,平常沒有任何聯誼活動(更遑論要提升公會的社會形象),大家各忙各的,很少有交集。

要認同一個組織就應該要資助它的運作,如果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那麼提撥5%的設計費給公會就不要計較那麼多啦!(錢再賺就有,公會死了對建築師沒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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