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159 2009國家卓越建設獎


承蒙市府看得起,推薦我們的長安國小參與「2009國家卓越建設獎」之參賽評選,並要求我們將參與意願函復市府。

打開公文看到文末「參與意願」這四個字,覺得非比尋常,有這麼好康的事,哪還需要考慮願不願意?啊又不是結婚…

嘿!嘿!接著再打開附件「參賽報名手冊」,優良環境文化類執行辦法,四、報名費用:新台幣1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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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號外!今天(2009.01.16)接獲市府來電說明:報名費(10萬元)由市政府支付。

8 則留言:

  1. 政府真的是合法的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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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萬塊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因為不是「公辦」的,所以我們應該是不會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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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S:主辦單位是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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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講到競圖,今天找資料看到台中一位郭建築師說的不錯,節錄一下:

    一個好的建築,需要好的建築師經過充分的設計時間,才有可能孕育出來,我在這裡列舉一些世界知名的建築,它的設計比圖時間,給大家參考:

    1.雪梨歌劇院 比圖從公告到交圖長達七個月

    2.荷蘭海牙市政府 比圖從公告到交圖長達六個月

    3.東京新都廳 比圖從公告到交圖長達三個半月

    4.關西大阪國際機場 比圖從公告到交圖長達八個月

    5.巴黎龐畢度文化中心 比圖從公告到交圖長達六個月

    但我們台灣公家工程的比圖時間,大都只有十四天,沒有錯就是兩個禮拜,在這麼短的期限內,除了內定者及其陪榜的親友外,誰敢參加!?

    我們把文化當做速食麵在料理,所以蓋建築物只是消化預算,沒有文化上的戰略效益。....可嘆在上位的人夸夸而談,下面的人卻毫無理想,使得形塑台灣淪為口號,只是花大錢蓋一堆沒文化價值的建築物而已。

    原文:
    http://www.formosarch.com/viewpoint-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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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萬....
    園冶獎4萬還5萬忘了
    這到底是搶錢還是廣告費
    啊是有廣到什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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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號外!號外!今天接獲市府來電說明:報名費(10萬元)由市政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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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叫市政府取消這種不符比例原則的罰款吧!一手罰人家錢,一手拿這筆錢去申請獎項,當作自己的功勞。真是天底下便宜的事都讓這土匪佔盡了!!
    不過話說回來,隊長也可以當作沒這罰款,然後你繳錢去參加比賽,自我安慰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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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這筆罰款夠我們繳10次報名費囉!

    印象中,去年台中市政府有二件工程獲獎,上網一查,果然沒記錯:

    【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三十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仁美國小校舍新建工程等兩項建設,榮獲世界不動產聯合會台灣分會評選為卓越獎,將代表台灣參加全球卓越建設獎,為國家爭取最高榮譽。

    市府說,世界不動產聯合會台灣分會舉辦的優良環境文化類國家卓越建設獎,台中市推薦四項建設工程參賽,其中仁美國小校舍新建工程及綠川下游公地周邊環境改善工程等兩項,獲得最高榮譽的卓越獎。另兩項則獲得金質獎與優質獎。

    市政府指出,榮譽獲卓越獎的兩項建設工程,將會代表台灣參加世界不動產聯合會舉辦的「全球卓越建設獎」,與其他國家的建設工程競逐最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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