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166 「不分青紅皂白」通通有獎


跟建築師公會發三節(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獎金的意思一樣,這種「不分青紅皂白」通通有獎的散財政策我是不能認同的,但也跟其他2000萬同胞一樣,在不認同的原則之下我還是去把它領回來了。

我剛加入公會的時候,就當上財務長,每到三節,大夥兒就開始覬覦我們手上的福利金。這些福利金,是我們每一位建築師從設計費裡面(不管樂不樂意)說好了要拿5%出來捐給公會自由運用的。這筆錢動輒上百萬,但每到三節就會大失血一次。

雖然這筆錢是大家捐出來的,只要是用在大家身上,怎麼用都行,但如果「不分青紅皂白」通通有獎,公會充其量只不過是一個「合法」的錢莊罷了(業務多的建築師拿錢出來分給業務少的建築師)。

九二一之後,公會開始反思這筆福利金該怎麼運用比較有意思?這幾年,我們傾向於把它拿來辦活動(包括學術及國內外旅遊),鼓勵會員參與,增進彼此的瞭解,原則上就是有付出行動才能享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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