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523 公會存在的意義



省公會即將結束,接下來是各地方公會獨立運作的時代。

過去只有一個省公會,大家習慣一致把炮口對準省公會,省公會也默默承受外界的批評近半個世紀,大家反而忽略了去思考公會存在的意義?

公會依建築師法成立,但建築師法並未賦予公會存在的意義,有些會員並不認為有公會這個組織存在的必要,我身為地方公會第一屆理事長,如果沒辦法證明公會有存在的必要,那麼乾脆下台算了。

公會就像空氣,離你非常近,但你很難感受到它的存在,只有在即將窒息的時候。

接下來,我得證明這件事。

4 則留言:

  1. 有的公會理事長反而把會員當空氣!隊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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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中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VS南投縣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系主任VS班代,我們二邊的格局差很大,課題也差很大。
    但願每一位理事長都能證明公會存在的意義給自己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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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真的越來越懷疑公會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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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簡單的作法就是問公會幫會員做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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