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438 看破迷失


當初在成立省三國小「第二期工程」Blog之前,我們曾經考慮到某些照片可能會被有心人士拿來作文章,所以合約沒規定的事最好不要自己多作,免得自找麻煩。講白一點就是,萬一照片不小心拍到缺失,給它PO上網,又不小心被人家看到,會說我們的工程品質不好啦!

這樣的迷失,後來被我們看破了,為了讓省三國小的小朋友瞭解發生在他們校園「萬丈高樓平地起」這件事,我們就勇敢地給它成立下去。我們把每一張照片都解釋成「施工中」,東西作一半還沒查驗,根本談不上「缺失」。

因為還有太多人跟我以前一樣,有這樣的迷失,所以有關台北花博九典的案例,我們就順意刪除吧!

1 則留言:

  1. 也許準建的發表是經過授意的,不過這不重要......

    重點是,今天監造單位開放參觀,訂了些規矩,有些請託,
    你大可不去參觀,或者不接受這樣的規矩與請託,
    怎麼接受了,卻還不厚道地酸上一筆,

    每人有每人的規矩與行事原則,不能與你不一,就說他人迷失了......

    真想放上網路,誰奈何的了你......

    做學校建築的您,不知有無把”尊重“這件事放進您的設計,有的話應該會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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