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真理是不會改變的,譬如說:孝順父母、尊師重道。
如果你太容易相信真理,那麼你可能不適合當建築師。過去我們一直信仰現有巷道寬度若超過6M,應維持現狀,可現在說不一定!即便所有的承辦都說不一定,我還是不死心,只是灰心。
改變這項真理,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灰心,是因為我突然驚覺,在我們的建築教育裡面,悲天憫人這件事,已經很久沒有跟學生提到過了。

敬天:是一種自然無法背離的處事原則。 愛人:是一般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
Kahn's Exeter Short Film from Alex Roman on Vimeo.
不一定要維持大於6米寬度的原因是?怕糾紛嗎?J
回覆刪除不,完全相反。怕糾紛不夠多!
回覆刪除這位我們朝陽建築畢業的承辦,今天決定用「會勘」來決定是否維持現狀?
回覆刪除如果公共設施(排水溝)已完成,而排水溝位在6M的邊界上,似乎應以6M為準,看現況套繪應該如此,所以基地有部分未臨道路......
回覆刪除現況測量圖的排水溝,不完全是在現有巷道邊界上(注意看中間那一段)。
回覆刪除現有巷道,非計畫道路,無所謂公共設施。
回覆刪除現有巷道是先人走出來的路,排水溝不一定是由公家發包施作的,它的位置沒有一定,有時在中間,有時在兩側,有時兩邊都有,有時只有一邊有,甚至也有沒有的。
不一定難道是指可以把道路退縮地拿回來用,不用當現有巷道? 那可是好消息阿XD
回覆刪除有一小塊曾經是「現有巷道」的土地,應該會還俗了,不過,它將會是一小塊畸零地。
回覆刪除未來,這塊畸零地兩邊的地主,將有一段冗長的畸零地調解行政程序要走。
這就是我所謂的「悲天憫人」。
回覆刪除讓原本是「道」地目的現有巷道維持現狀,可以讓狹小的現有巷道多一處會車的空間,也可以讓兩邊的地主,不需要為這一小塊畸零地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