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9日 星期四

724 明明有這個需求。但我們都視而不見,


儘管再宏偉的廟宇,前面還是得搭一個看了就軟掉的雨遮陽棚。不明白,台灣的廟公和建築師是不是都是”理盲”?

不僅在廟宇如此,最常見的還有透天住宅前院五米,最後都會搭一個看了就軟掉的採光罩,作為停車空間。為此,我曾經在區域計畫委員會要求規劃單位在訂定土地使用管理規則時放寬停車棚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讓其合法,後來聽說與現行法規不符,不了了之。

我在區域計畫委員會要求規劃單位的還有屋頂鐵棟 (它是最好的防水隔熱工法),四周無牆者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同樣是為了讓其合法,只要是合法的就可以經由建築師的手一併設計,但同樣是與現行法規不符,不了了之。

更早之前,我們自己做過窳陋地區都市更新報告,我們在訂定前後院退縮規定之後,放寬建蔽率到100%,我們的理由很簡單,台灣的建蔽率根本是虛擬的,60%跟100%沒什麼二樣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