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680 為什麼要做公共工程?



縣市合併以後,整個政府部門大變,發包不出去要怪建築師,工程進度落後要怪建築師,連營造廠做錯也要怪建築師。政府跟建築師的契約條文有一百零一條扣罰機制動輒得咎,而營造廠只有”逾期罰款”這一條而已。

建築師跟營造廠比,無異於小蝦米對大鯨魚,工程預算5%給建築師、95%給營造廠,他們只要拿5%出來跟你玩,建築師你就什麼都不是了。

良禽擇木而棲,你為什麼要做公共工程?不就是為了理想的舞台嗎?但是現在這個舞台,已經不再是建築師的舞台,而是營造廠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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