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5900852012975148559.post6299444864334276274..comments2023-03-31T15:31:53.280+08:00Comments on 敬天愛人建築人Blog: 241 願以底價承攬zhz隊長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5911424040707907034noreply@blogger.comBlogger3125tag:blogger.com,1999:blog-5900852012975148559.post-43712833256582701432009-05-05T23:47:00.000+08:002009-05-05T23:47:00.000+08:00採打折後之固定費率,按案件內容及技服辦法費率表規定辦理,並於公告徵選時一併揭示是合規定的,但是議價時...採打折後之固定費率,按案件內容及技服辦法費率表規定辦理,並於公告徵選時一併揭示是合規定的,但是議價時,實在沒有所謂定底價的問題;最低標才需要訂底價。建築師是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雖不是最有利廠商,但也是優勝廠商,勝負是基於同樣的服務工作及費用,勝出者所提的設計優於他者。換言之,政府用同樣的費用,取得較優越的設計,經濟效益已得,還要減價實在令人不解。建築師公會與其要工程會訂較高的費率,不如,要求他們要求各地方政府機關遵守採購法及其立法精神。giga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40978572714104239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900852012975148559.post-13663287433981303562009-05-03T20:42:00.000+08:002009-05-03T20:42:00.000+08:00九二一重建時期,我們在南投縣作公共工程,公告設計費率按行政院標準(7%→6%→5%→4%)打85%(...九二一重建時期,我們在南投縣作公共工程,公告設計費率按行政院標準(7%→6%→5%→4%)打85%(5.95%→5.1%→4.25%→3.4%),議價時,底價也訂得很低,因為是重建時期,所以配合政府撙節開支沒有怨言。久而久之,對於願意按行政院標準(7%→6%→5%→4%)公告的單位(譬如台中市政府),我們已經感到非常阿彌陀佛了,對於議價(象徵性減價),已經沒有任何感覺了。<br /><br />要讓所有地方政府基層單位尊重政府採購法的精神,恐怕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就像我們花的很長一段時間,才知道騎車要戴安全帽、開車要繫安全帶的道理是一樣的。zhz隊長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91142404070790703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900852012975148559.post-11375645250526169842009-05-03T09:27:00.000+08:002009-05-03T09:27:00.000+08:00建築師評選通常採固定費率決標,經評選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後,理應議約而非議價。照理不宜有其他廠商...建築師評選通常採固定費率決標,經評選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後,理應議約而非議價。照理不宜有其他廠商參與議比價,我服務的單位即如是。用議價是因為採購法規定的程序只有議價,這實在是名實不符。常有地方政府利用議價程序鑽採購法令漏洞,這些濫單位,造成一干子打翻一船人,業界、公會有無因應之道呢?還是反正有標案可拿就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giga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40978572714104239noreply@blogger.com